根据省教育厅和市教育局统一部署,我县2010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全面采用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相结合方式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时间安排
网报时间: 4月1日 至4月9日
确认时间: 4月12日 至4月14日
体检时间: 4月15日 至 4月18日 (具体时间、地点、要求另行通知)
能力测试时间: 4月24日 至 4月28日 (具体时间、地点、要求另行通知)
二、申请对象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实行属地管理原则。申请人应向户籍所在地或工作单位(具有人事档案管理权)所在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对于户口不在当地,但人事档案挂靠当地人才交流中心的人员,可向人才交流中心所在地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户口和人事档案均不在工作单位所在地的人员应回户籍所在地提出申请。
三、材料领取
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思想品德鉴定表、体检表请于 4月1日 至 4月9日 (节假日除外)到三门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一楼办证大厅综合1(教育)窗口领取。联系电话:83326201
四、网报流程
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在网上报名、注册。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1.进入系统,点击“网上申报”栏目,根据系统提示填写相关信息(申请人切记个人密码,以备后续查询使用)。
2.阅读“申请人必读”和“网上申报协议”(同意“网上申报协议”后才可进行下一步操作)。
3.选择申报相应的教师资格种类、认定省份和认定机构。其中,认定普通高中、职业高中及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请选择“市级认定机构”;其他的请选择相应的“县级认定机构”。
4.选择“现场确认点”。申请人应根据各认定机构及其确认范围,正确选择相应的现场确认点。
5.阅读网报“注意事项”。
6.填报信息。按要求填写个人相关信息,所填报信息必须真实、准确;按规定格式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照(照片文件类型必须为jpg 例如:zhaopiao.jpg照片要求宽114像素、高156像素,文件大小不得超过20KB,因错报、瞒报而造成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负。
7.提交信息。填写完整个人信息并核对无误后,点击“提交注册信息”按钮,即注册成功(提交成功后,系统将自动生成报名号,申请人切记个人报名号,以备后续查询使用)。
8.修改信息。网报结束之前,申请人可凭姓名、身份证件号码、登陆密码等登录网报系统修改或者查看申请信息。修改信息后须点击“修改”按钮。
9.阅读、打印“现场确认注意事项”。
10.退出系统。报名结束后,点击“退出”按钮,关闭报名页面,以防个人信息被不慎修改。
五、现场确认
4月12日至4月14日到三门县教育局人事科确认(联系电话:83333178)。未进行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故提请申报人员注意务必备齐所需的所有材料,按期参加现场确认,逾期恕不受理。现场确认随带材料: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思想品德鉴定表一份(在职申请人由其工作单位填写,非在职申请人由其户籍所在地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填写)、体检表一份。
2、户口簿或人事档案所在的单位(人才交流中心)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3、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学历证书中确认不了是否师范类的还需要复印大学读书期间的成绩);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及65年1月1日后出生申请语文学科的须二甲及以上;其它的须二乙及以上。外省、市取得普通话证书,需到台州市教育局1104办公室确认合格后,方可到我局认定机构办理);
6、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一定要取得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补修教育学、心理学的考试合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教育学、心理学考试成绩有效期5年,外省、市取得无效)。
7、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还需提交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或者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8、与网报同一底版的2寸照片4张(其中2张请预先粘贴在个人申请表上,1张粘贴在体检表上,1张背面写上姓名、资格种类现场确认时上交),照片须由申请人本人在网上申报时一同上传。照片必须清晰、完整,近期正面免冠照片。
六、能力测试
非师范类毕业生和在学习期间教学计划中缺少教育教学实践环节的师范类毕业生,应按规定参加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
七、收费标准
按照浙价费〔2009〕46号文件规定,凡需要参加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的申请人员,每人应交纳考试费280元。
八、注意事项
1.申请人注册成功后,须妥善保管个人密码,因保管不善引起的一切后果由申请人承担。
2、申请人在同一年份内只能申请认定一个种类的教师资格。
三门县教育局
2010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