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教育局哈教办发〔2010〕10号文件精神,为做好2010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就有关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教师资格认定的对象和范围
《关于认真做好2010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黑教师[2009]221号)文件认定范围和对象中已具备参加现场测试考察条件的人员。
二、工作日程安排
工作项目 |
日 期 |
时 间 |
地 点 |
具 体 要 求 |
申 请 报 名 |
3月30日 ~ 4月2日 |
上午8:30~11:00 下午1:30~4:00 |
香坊区建北街24号,香坊区教师进修学校旁“香坊体育馆(培训楼)五楼大教室”,可乘坐21、204、7、68、16路等公交车 |
报名时应提交的材料: 1.毕业证(或应届毕业生证明)、户口、身份证、普通话等级证、免试科目的成绩单(包括实习践定表)、职称证书、承诺书[见附件1]和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2.申报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人员,除提供上诉材料外还须提供中级职称证。 3. 彩色同一底板的2寸照片4张(后面贴双面胶),1寸照片1张(后面不贴双面胶,背面注明编号[见附件2]、申报资格种类、姓名)。 |
提 交 材 料 |
3月30日 ~ 4月3日 |
上午8:30~11:00 下午1:30~4:00 |
香坊区建北街24号,香坊区教师进修学校旁“香坊体育馆(培训楼)五楼大教室”,可乘坐21、204、7、68、16路等公交车 |
1.按要求认真填写申请材料。 2.材料袋中的复印件要求用A4纸复印并参照申请报名中提供原件的顺序装订。 3.申请初中及以下教师资格人员返材料袋时,不再上交上述原件;申请高中及以上教师资格人员返材料袋时,需提交报名时提供的所有材料的原件。并将所有原件用活页夹装订后放到一个档案袋内,档案袋封面注明编号、申请资格种类、姓名[活页夹及档案袋封面写法见附件3]。 |
体 检 |
4月6日 ~ 4月8日 |
早7:00~下午4:30 |
哈尔滨市第六医院(通天街58号) |
1、体检具体时间及人员分组: 4月6日 :1——320号申请人员 4月7日 :321——640号申请人员 4月8日 :641——953号申请人员及往届师范类毕业生 2. 申请人员空腹持体检表参加体检。 3. 早7:00至9:00进行验血(四楼)和胸透(一楼),其他检查按医院要求进行。 4.体检结束后将体检表交到门诊部三楼张主任处,并向医院缴纳体检费90元。 |
面 试 试 讲 |
4月末或5月初 |
另行通知 |
另行通知 |
1.申请人员按要求时间持身份证和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考察表到指定的面试地点报道。 2. 申请人员参加教育教学实践能力测试,需准备相应层次不同年级的教案五篇,评委抽取其中一篇进行测试[测试标准见附件4]。面试试讲具体方案及分组情况将于面试前一周在网上公布。 |
颁 发 证 书 |
5月末 |
另行通知 |
另行通知 |
1.持身份证领取教师资格证书。 2.应届毕业生待毕业证发放后,持毕业证及身份证领取教师资格证书。代领人员需持申请人员及本人身份证。 |
以上为香坊区2010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预计工作日程安排表,如有变动提前3天在网上发布,请申请人员及时查询香坊区教育行政网。如不及时查询,出现一切问题,后果自负。
三、几项具体政策
1、具有副高级教师职务(如中学高级教师、小学超高级教师、中等专业学校高级讲师),并且一直在岗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申请教师资格者,在具备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认定其他条件外,可以不参加测试考察,提供名单和学校法人签字证明人事教学工作的材料。
2、 具有中级教师职务(如中学一级教师、小学高级教师、中等专业学校讲师)和其他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如高级工程师、高级实验师等),并且一直在岗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申请教师资格者,在具备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认定的其他条件外,可以不参加测试考察,但必须提供考察近三年的教学笔记、案例和学校法人签字证明从事教学工作的材料。
四、 填写各种材料的具体要求
申请人员在报名时需出示本人编号,领取相关材料后在申请表(一式二份)、体检表(一式一份)、思想品德鉴定表(一式一份)、学基本素质和能力考察表(一式一份)、材料袋封皮(一式一份)右上角注明编号,并按要求粘贴照片。以下材料均要求用黑色钢笔或碳素笔填写,字迹要工整。
(一)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1、封皮“工作单位”处要求由申请人就读学校或所在单位或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加盖公章。
2、申请人员填写申请学科时可参照《教师资格申请学科目录及其代码》[见附件5],要求写上代码及学科。申请中等职业和中等职业实习指导教师资格选A类代码和学科,申请高中教师资格选B类代码和学科,申请初中及小学教师资格选C类代码和学科,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选D类代码和学科。
例如:申请中等职业数学则需写成“A110数学”。申请的任教学科要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
3、个人简历(含工作及学习)从中学开始填写。
4、“思想品德鉴定意见” 填“合格”,“修学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课程情况”填“合格”;“普通话水平”按普通话等级证书填写。
5、“教师资格认定专家评议委员会评议意见”及“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意见”的日期均填写 2010年5月20日 。
(二)体检表
申请人只填写前三行的相关内容。体检表需在领取材料袋时贴上照片,由认定机构加盖公章。
(三)思想品德鉴定表
表中1~3栏由申请人填写,其它各栏由申请人就读学校或所在单位或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填写相应内容并按要求加盖公章。
(四)教师资格认定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考察表
申请人员只填写考察表中前5栏自然情况部分。
(五)材料袋封皮
申请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的初审意见由就读学校或所在单位或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加盖公章,申请高中、中等职业、中等职业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人员的初审意见不用盖章。初审意见的日期统一填写为2010年4月3日。认定机构意见的日期统一填写为2010年5月20日。
2010年香坊区教师资格认定所有通知全部通过香坊区教育行政网发布,具体网址:http://xfedu.net.cn/。联系人:杜秀影,联系电话:53920012。
附件:
哈尔滨市香坊区教育局
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
2010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