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教育局文件
汴教文〔2010〕116号
开封市教育局
关于2010年面向社会开展教师资格
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教育局,局属各单位,其他有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河南省实施〈教师资格条例〉细则(试行)》及《河南省教育厅关于2010年面向社会开展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教人〔2010〕471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将我市2010年面向社会开展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教师资格的人员范围
凡户籍或工作单位在开封市境内的中国公民,均可按照规定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二、教师资格的申请、认定程序
(一)个人报名和条件准备阶段
1.所有申请教师资格人员经本人携带有效证件(身份证原件、学历证书原件、普通话等级证原件)到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现场报名(经批准开展试点工作的单位除外),同时了解申请教师资格的具体条件、程序和时间安排等信息。
拟申请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者,到开封市教育局报名(五县申请人员到所属县教育局申请报名);拟申请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者,到本人户籍或工作单位所在县(区)教育行政部门报名。
2.教育理论考试报名。需要参加教育理论考试的人员(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同时办理考试报名手续。考试报名工作由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组织安排。教育理论考试为“综合考试”,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3.申请教师资格人员到工作单位或户籍所在乡(镇)、街道办事处开具本人思想品德鉴定。
4.申请教师资格人员到相应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确定的医院进行体格检查。
按照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统一部署,我市2010年继续使用“网络版全国教师资格认定管理信息系统”。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在接受申请报名时,要认真审核材料,严把报名资格条件关。
(二)提交申请材料阶段
1.申请教师资格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向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交以下材料: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原件一式两份。
(2)《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原件一式两份。
(3)《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原件一式两份。
(4)身份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5)学历证书(博士提交其学位证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6)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7)参加教育理论考试人员(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需提供教育理论考试合格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8)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它材料。
2.报送地点。申请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者,到开封市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提交材料;申请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者,到本人户籍或工作单位所在县(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交材料。
(三)审查材料阶段
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对申请人提交的各类材料进行初步审查,确定必须参加教育教学技能测试的人员,并通知其参加教育教学技能测试的时间、地点等。
(四)教育教学技能测试阶段
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专家审查委员会通过说课、答辩等方式,考查申请人的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提出审查意见。
(五)认定阶段
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在正式受理申请材料截止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认定的结论,并以适当方式通知申请人。
(六)证书领取阶段
经认定具备教师资格的人员,应按照相应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的通知要求,及时到通知地点领取证书,超过30日未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时间安排与要求
(一)所有拟申请教师资格人员的报名登记(需携带学历证、普通话等级证、身份证)全市(含县、区)时间为:7月12日—7月18日。同时办理教育理论考试报名手续,各类报考人员由县、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受理后,统一报至市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报考时须按规定缴纳考务费每人40元、身份证复印件1份(B5纸复印)、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2张。
(二)教育理论考试全省统一时间:拟于10月份进行,具体时间在开封教育网站另行公布。
(三)教育理论考试成绩公布、合格证书发放、体检、受理申请材料、教育教学技能测试等后续相关工作,由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根据本地实际情况统筹安排,本年度面向社会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应于11月底完成。
实施教师资格制度是严把教师队伍入口关,优化和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的重大举措。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要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工作,真正吸引社会各界优秀人才报名申请教师资格;要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及时发布工作进度信息,主动为广大教师资格申请者提供方便条件;要按照本通知要求,严格程序,依法办事,努力提高工作水平和办事效率,确保按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四、信息发布途径
我市2010年面向社会开展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有关事宜及信息均在开封教育网上发布,查询详情请直接登录开封教育网,网址:www.kfedu.com.cn。
附:1、各类教师资格教育理论综合考试内容
2、开封市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地址及联系电话
开封市教育局
二○一○年六月十二日
附件1:各类教师资格教育理论综合考试内容
1.高等学校教师资格: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法规概论、教学技能理论与实践、教学方法导论。
2.中等职业学校(含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中学教育学、中学教育心理学、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法规概论、教学技能理论与实践、学生与团队管理概论。
3.高级中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中学教育学、中学教育心理学、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法规概论、教学技能理论与实践、学生与团队管理概论、教学方法导论。
4.小学教师资格:小学教育学、小学教育心理学、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法规概论、教学技能理论与实践、学生与团队管理概论、教学方法导论。
5.幼儿园教师资格:幼儿教育概论、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法规概论、教学方法导论。
附件2:开封市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地址及联系电话
单 位 |
部 门 |
咨询电话 |
地 址 |
开封市教育局 |
开封市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人事科) |
3886581 |
黄河大街北段5号 |
鼓楼区文教局 |
人事股 |
3237660 |
复兴街22号(大众剧院后) |
顺河区文教局 |
人事股 |
3388777 |
大黄家胡同5号 |
禹王台区文教局 |
人事股 |
3386975-804 |
市中山路南段10号 |
龙亭区文教局 |
人事股 |
5697606 |
市西门大街小学院内 |
金明区文教局 |
人事股 |
2941909-8808 |
市公园南街9号 |
开封县教育局 |
人事股 |
6660695 |
县府南街 |
尉氏县教育局 |
人事股 |
7961769-8865 |
县文化路西段 |
杞县教育局 |
人事股 |
2275567 8961628 |
县建设路东段 |
兰考县教育局 |
人事股 |
6985488 |
县建设路71号 |
通许县教育局 |
人事股 |
4973061 |
县行政路中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