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布尔津县2010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报名时间通知

来源:网络发布时间:2010-09-16

关于做好2010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根据《教师资格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教育部师范司工作部署,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10年全区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新教传[2010]101号)文件精神,从2010年开始,我区全面启动网络版教师资格认定管理信息系统网上报名工作,即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采取网上填报信息、现场受理确认材料的方式进行,登陆网址:http://www.jszg.edu.cn。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符合《教师法》规定学历条件的人员,其中包括在各级各类学校教学岗位上工作的在编专任教师、2010年普通高校师范教育类、非师范教育类应届毕业生及符合条件的社会人员。
二、认定条件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各类人员应符合以下4个条件:中国公民身份、思想品德条件、学历条件和教育教学能力的条件。
(一)思想品德条件
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为人师表。
(二)学历条件
符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教师资格条例〉细则》第七条规定的学历条件。非师范教育类专业应届毕业生以所在学校出具的学业成绩单代替学历证书。
(三)教育教学能力及其它相关条件
1、身体条件: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按照新修订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新教师[2010]年8号),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2、普通话水平及中国汉语水平:达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 <教师资格条例>细则》第九条、第十条要求的相应水平。
3、教育学、心理学要求: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人员须提供相应层次的教师教育专业课程和教育实习成绩原件和复印件;非师范类毕业申请人员须参加自治区自学考试办公室组织的《教育学》、《心理学》统一考试,并且两科考试成绩合格;
4、教育教学能力:具备承担教育教学工作所必须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及虽有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学历但与申请认定的教师资格种类学历要求不一致的申请人,应按照教育教学能力测评办法和标准接受测试,并达到合格标准。
三、幼儿、小学、初中教师资格的申请认定
(一)宣传报名时间:
2010年9月15日 至2010年10月31日。
(二)申请人报名流程
1、登陆全国教师资格网(网址: http://www.jszg.edu.cn)。进行网上报名,根据系统提示填写报名信息。
2、上传电子照片。
3、核对所填报考信息。
4、确认无误后提交报考信息。
5、提交成功后,系统将返回此次报名生成的报名号。请申请人牢记报名所填写的姓名、身份证号及密码,这些资料是以后修改报名信息以及现场确认时的重要查询条件。
6、请申请人在网上报名系统中如实填写《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并用A4纸单面打印一式两份,下载打印如实填写《思想品德签定表》一式两份。
7、申请信息填完并提交成功后,请点“退出”按钮关闭报名页面,以免信息被他人更改,给申请人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8、将《思想品德签定表》(一式两份)经所在的单位、村(居)委会签属意见加盖公章,现场确认时交布津县教育局人事、师训办审核归档。
(三)网报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时间:2010年11月1日至2010年11月6日。
2、现场确认地点:布尔津县教育局(四楼)人事、师训办。
3、现场确认申请人携带资料:
⑴《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帖上与上传电子版同底的照片)
⑵《思想品德签定表》
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⑷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⑸普通话水平测试(或HSK证书) 原件及复印件
⑹教育学和心理学成绩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7)带一张一寸与电子版上传的同底的照片(证书用)
4、所有原件现场确认审核后,当场退还给本人。
(四)教育教学能力测试
非师范类及晋升高一级教师资格的人员要求测试教育教学能力,测试人员要准备相应学段不同年级的三份教案(一式一份)及相应的说课稿(一式五份)。测试时间暂订为2010年11月6日、7日(若有变动另行通知)。
(五)体检
时间: 2010年11月9 -10日(若有变动另行通知)。
地点: 布尔津县人民医院
联系方式:布尔津县教育局人事办公室 
电 话:0906-6510062 联系人:张阔 王新兰
四、中职、高级中学教师资格的申请认定
(一)报名时间 :
2010年9月15日至10月17日
(二)申请人报名流程(同小学)
(三)网报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时间:2010年10月18日至10月29日。
2、现场确认地点:阿勒泰地区教育局人事教育科。
(四)教育教学能力测试
时间:2010年11月5-9日。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 检
时间:2010年11月1—4日
地点:地区人民医院(若有变动另行通知)
(六)联系方式:
地区教育局人教科 
联系人:秦 敏 电话:0906—2123179
任丽春 电话:18997792688

布尔津县教育局
二〇一〇年九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