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1年本溪市教师资格理论考试工作安排的紧急通知
各县区教育局、各有关学校、各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申请人:
根据辽宁省《关于2011年教师资格理论考试工作安排的通知》要求,为了保证2011年全省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顺利开展,育路网现将我市教师资格理论考试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
2011年1月4日—17日或2月8日—18日。
二、报名地点:
申请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认定请到市教育局教师培训交流中心报名。
申请认定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资格的请按申请人工作单位及本人户籍所在地县区教育局人事科(股)报名。
市教育局教师培训交流中心2855587 2811506
本 溪 县 教 育 局 6811032
桓 仁 县 教 育 局 8822367
平 山 区 教 育 局 2196226
明 山 区 教 育 局 3887251
溪 湖 区 教 育 局 5821770
南 芬 区 教 育 局 3839556
本溪教育网网址:http://www.bxjyw.com
三、报名对象:
1、2010年已报名参加培训且体检合格的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2、2010年前(三年内)考试单科合格需补考的人员。
四、考试时间:
3月12日9:00—11:00教育学13:00—15:00教育心理学五、几点要求:
1、申请人要主动与接待报名机构联系,确认原报名信息。
2、3月7日至3月10日考生须到报名处领取准考证。
3、考生接到报名信息后请认真复习,做好考试准备。
4、各县区务于2月18日前将本区域内接待报名的文本及电子信息上报市教育局教师培训交流中心。
本溪市教育局教师培训交流中心
二○一一年一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