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09年度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统一考试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地人事局,省直有关部门,各大专院校,中央驻黔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09年度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统一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08]64号)的要求,为做好我省2009年度全国职称外语等级统一考试工作,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语种、专业类别和等级
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的语种有:英语、日语、俄语、德语、法语、西班牙语。其中,英语分为综合、理工、卫生3个类别(原财经类和政工系列合并到综合类中),每个类别分为A、B、C三个等级。其它语种日语、俄语、德语、法语、西班牙语不分类别,只分A、B、C三个等级。各专业类别、等级适用人员详见表一、表二。
表一:
语 种 | 英 语 | 日语、俄语、德语、法语、西班牙语 | ||
专业类别 | 综合 | 理工 | 卫生 | 不分专业类别 |
等 级 | A.B.C | A.B.C | A.B.C | A.B.C |
表二:
考试等级 | A | B | C |
适 | 1.高教(本科院校)、自科、卫生、工程、社科系列中申报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以及出版、新闻、农业等系列中申报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 | 1、高教(高职高专院校)以及自科、卫生、工程、社科系列中在市(州、地)工作的人员申报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 | 《试行条例》中有外语要求的有关系列 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者。 |
二、免试人员范围
(一)对经证明具有较高外语水平的专业技术人员,可不参加职称外语考试。
1、具有国家认定相应留学经历的;
2、公开出版过外文专著、译著(独立完成3万字以上)的;
3、曾参加过外语考试取得相应资格,现申请同级转评的;
4、获得硕士以上学位的,或通过大学外语六级考试的;5、取得外语专业大专以上学历的;
6、申报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时,达到国家A级通用标准(含获得省内合格),申报正高级职称的;
(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专业技术人员,可不参加职称外语考试。
1、能力业绩突出、在本行业本地区作出重要贡献,获得省、市(州、地)级党委、政府表彰的;
2、在县及县以下企、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
3、从事具有中国特色、民间传统的中医、中药工作和从事中共党史、地方史、艺术研究,古籍整理、历史时期考古、民族研究工作的;
4、每年累计有三个月以上时间在野外从事农业、林业、水利、采矿、测绘、勘探、铁路施工、公路施工等工作,有明确工作任务的;
5、1976年前的大中专毕业生,或申报当年9月30日前年满48周岁的;
6、取得外语专业大专以上学历并从事本专业工作,申报职称有第二外语要求的;
7、申报各系列初级职称的。
三、考试设置:
全省设省直和9个市、州、地共10个分考区,考场均设在市、州、地所在地。
四、报名时间、报名办法
1.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统一考试于2009年3月29日上午9:00—11:00举行。
2.报名时间定于2008年12月中旬进行。采取全省考生在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上进行网上报名,省直分考区的考生同时直接在网上交费,其余各市、州、地分考区的考生到现场进行报名交费确认的方式进行。程序:一是全省考生统一于2008年12月15日至12月19日登录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www.gzpta.gov.cn)进行网上报名;二是全省考生报名交费确认时间2008年12月24日—12月28日,省直分考区考生直接在网上交费确认,交费期间仍可进行补报名;其余各市、州、地分考区的考生到现场进行报名确认,具体时间由各市州地人事局在2008年12月24日—12月28日期限内自行确定;三是各分考区现场报名确认结束后,于1月20 日前报送信息到省考试指导中心;四是所有报名交费成功的考生于2008年3月17 日至3 月26 日在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
3.请各市州地分考区于12 月15日前将现场确认方式、时间、地点、咨询电话等信息上报人事厅考试指导中心。电话:0851—6831833。
4.报名考试费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黔价行事字[1999]127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报名费用为36元。
5.考试用书采用人事部统一编写的考试大纲和辅导训练等。在市、州、地报名的考生,可在市、州、地人事局人事考试中心(职称科)自愿登记购买;在网上报名的省直考生,可在国家资格考试在线培训(CE培训)网上自愿购书,网址: www.oeoe.net.cn ,也可在省人事厅考试指导中心登记购买,联系电话:0851-6831833。
各地人事部门务必在2009年 1 月5 日前上报预定用书数,2009年 1月16日前上报试卷预订单,4月1日前上报考场信息软盘。
五、考试形式
英语各专业类别、级别和日语、俄语、德语、法语、西班牙语各级别的试卷均由客观题组成,全部在答题卡上作答。其中英语各级别的试卷均分为A、B卷。考生应考时要认真阅读“应考人员注意事项”,按要求填涂信息点。
考生应考时必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由公安派出所出具的贴有本人照片并加盖公章的户籍或临时身份证明)和准考证,否则,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可带一本正式出版的一般通用公共外语词典(不得携带电子词典及社会上专门为此考试编写的词典)、2B铅笔、橡皮、钢笔或圆珠笔(黑色或篮色墨水)。通信工具等其它物品一律不得带入考场。各报名点在报名时要公示此要求,考试时要严格检查。
六、考前培训、
各市、州、地人事局要加强对考前培训工作的组织和管理。市、州、地的外语培训班由各市、州、地人事局组织。省人事厅将举办外语考前培训班,凡愿意参加培训的人员,可到贵州师范大学学士培训中心报名。各地培训班的收费按当地物价、财政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七、考试成绩的发放
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通知精神,2009年将根据当年命题水平和考试情况确定各语种、级别、类别的全国通用标准,对参加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统一考试的人员发放考试成绩通知书,不核发考试合格证书。凡达到国家对各语种、级别、类别所确定的全国通用标准考生,其考试成绩在其等级适用范围内长期有效,但如晋升上一级专业技术资格,不符合免试人员范围相应条件的,仍需取得相应等级的外语测试合格成绩。对达到省内合格线的考生,发给由省人事厅印制的《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考试成绩通知书》,当年有效。
八、各单位接此通知后要做好广泛的宣传工作,将文件精神和考试报名时间及时通知到专业技术人员,以便及时报考。各市、州、地人事局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做好教材征订工作。以确保2009年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统一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
九、部队考生统一在省直分考区参加考试,报名工作由部队自行组织(经共同协商,解放军驻黔部队考生在省军区报名,边、消及警卫部队考生等在省公安厅政治部现役工作办公室报名,武警各部队考生在省武警总队报名),报名结束后于12月25日前将有关信息数据报送省人事考试指导中心信息部,联系电话6811755 。
二OO八年十一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