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9年度职称外语等级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
湛人函[2008]305号
各县(市、区)人事局,市直有关单位,中央、省驻湛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人事考试局《关于2009年度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统一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粤人考函[2008]69号)和《关于2009年度职称外语等级考试用书征订的通知》(粤人考函[2008]66号)精神,2009年度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定于2009年3月29日举行。现将考试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报名确认”点设置
市人事局考试培训管理办公室和各县(市、区)人事局均设“报名确认”点,考生按属地原则到相应“报名确认”点完成报名手续。
(一)市直属单位和驻湛单位的报考人员,统一到我局考试培训管理办公室进行“报名确认”,完成报名手续。地址:市政府大院内市人事局对面招待所三楼,网址:http://www.zjrskspx.net,电话:0759-3339536.驻外的市属单位,可在当地就近报名、考试。各县(市、区)的报考人员,到各县(市、区)人事局办理“报名确认”手续。
(二)原则上采取集体办理“报名确认”手续的办法,报考者所在单位人事(职改)部门须指定专人对各报考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及照片进行审核,并在身份证复印件上签名、盖章,以示负责。
二、报名和准考证打印
2009年度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全市实行网上报名。凡在湛江市参加职称外语等级考试的人员,均须经过“网上报名”和“报名确认”两个步骤方完成报名手续。具体操作办法和材料报送要求见附件3.考生的准考证只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自行上网打印,不必前往报名点领取。
各有关单位要提醒报考者注意阅读附件1《关于调整完善我省职称外语政策的通知》(粤人发[2007]120号)文规定的免考条件。
(一)报考范围见附件2.
(二)“网上报名”时间
全市网上报名时间为:即日起至2008年12月12日下午17时止。
在上述时间区间内,考生可登陆“湛江人事考试培训网”(网址:http://www.zjrskspx.net)进入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系统24小时不间断接受考生预报名。凡参加网上报名人员,均须经过网上填表和把后缀名为。JPG的相片文件上传(该相片文件可采用如下方法获取:1、到照相馆新照一张数码相片,按后缀名为。jpg、大小小于30K的相片文件保存后拷贝该文件;2、将近半年内彩色免冠相片用扫描仪扫描后按后缀名为。jpg、大小小于30K的相片文件保存后拷贝该文件)等步骤才能完成网上预报名。
(三)“报名确认”时间
1、市直报名点受理“报名确认”的时间为:2008年12月9日至12日。
2、各县(市、区)“报名确认”点受理网上报名考生“报名确认”的时间和地点由各县(市、区)人事局确定后公布,但必须在12月12日前完成报名工作并报我局考试培训管理办公室汇总。
(四)按规定完成“网上报名”和“报名确认”后,考生必须在考试前7至20天内自行上网打印准考证,并持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赴考,否则,不准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三、考试时间
2009年3月29日上午9:00—11:00.
四、考试语种和专业类别
考试语种:英语、日语、俄语、德语、法语、西班牙语。其中,英语分为英语综合、英语理工、英语卫生三个类别,每个类别分A、B、C三个级别,其他语种不分类别,只分A、B、C三个级别。考生可阅读附件2后选择报考级别。
五、考试方式
(一)、职称外语各专业类别、级别的试卷均为客观题,全部在答题卡上用2B铅笔填涂作答。英语各类别、各级别的试卷均分为A、B卷两种。监考人员须提醒考生认真阅读试卷扉页的“应考人员注意事项”,准确地按试卷所规定的“试卷代码”填涂在答题卡相对应的位置上。
(二)、考生应考时,可携带一本正式出版的一般通用的公共外语词典(不得带电子词典及社会上专门为职称外语等级考试编写的词典)、2B铅笔、橡皮、黑色墨水的钢笔或签字笔,其他物品不得带入考场。各报名点报名时要向考生公示此要求,考试时要严格检查。
六、收费标准
按省物价局《关于调整职称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粤价函[2001]237号)规定考试考务费每人60元。
七、资料征订
(一)、2009年职称外语各语种考试大纲未作修改,仍可继续使用。考试用书内容在2008年的基础上作了调整和充实,并附有2008年相应语种等级考试试卷和试题分析。其中英语考试用书随书赠送《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英语等级考试辅导光盘(CD-ROM)》。职称外语辅导用书重新编写,书名为《职称外语考试专项及综合训练》。职称日语考试辅导用书作了重新校订,书名改为《职称日语考试综合训练》。
(二)各县(市、区)要把订书服务工作做好,广而告之考生,外语考试有考试用书订阅。是否订阅,由考生自主决定,各报考点不得强行向考生推销各类考试用书。考试用书由人事部考试中心根据各地预订数一次性印刷,故需要订购的考生务必在报名(网上)时一并办理订购手续,过期不再受理征订。
(三)征订资料办法:考生进行网上报名时,同时填写考试用书订单并打印,在“报名确认”时与报名发证登记表提交给“报名确认”点。各县(市、区)、市直单位根据报考者订书数汇总并填写征订单一份,连同订购资料费,在提交报名材料审核时交我局考试培训管理办公室,全市汇总征订数后统一预订。
附件:1、关于调整完善我省职称外语政策的通知(粤人发[2007] 120号)
关于调整完善我省职称外语政策的通知
粤人发〔2007〕120号
各市县人事局、省直有关单位:
根据人事部《关于完善职称外语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37号)精神,结合我省现行的职称外语政策,经研究并报人事部备案同意,现就调整、完善我省职称外语政策事项通知如下:
一、下列专业技术人员可不参加职称外语考试
(一)具有较高外语能力的专业技术人员
1. 出国留学或在国外连续工作时间在1年以上的(须出具国家留学人员服务机构或驻外使领馆的有效证明)。
2. 出版过外文专著、译著,且个人承担的工作量不少于20万字符的(必要时可组织专家进行测试)。
3. 获得外语专业大专以上学历并从事本专业工作,申报职称有第二外语要求的(申报时提交毕业证书原件和教育行政部门出具学历鉴定证明供审核,后者随申报材料上报)。
4. 获得外语专业大专以上学历,现从事非外语专业工作的(要求同上)。
5. 取得中国国际人才交流协会组织的BFT级考试笔试成绩合格证书的,其中,通过BFT(A)级可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通过BFT(I)级可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资格。
6. 具备博士学位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或具备硕士学位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
(二)取得下列业绩、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
1. 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的(以获奖证书、证明材料为准,下同)。
2. 获得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优秀成果奖的。
3. 获得省级科学技术奖二等奖以上的。
4. 获得省级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二等奖以上的。
5. 获得省级科学技术奖三等奖(排名前3名),或地级以上市科学技术奖一等奖的(排名前3名)。
6. 获得省级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三等奖(排名前3名),或地级以上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一等奖(排名前3名)的。
7. 国家杰出专业技术人才称号获得者、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国家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第一二层次入选者、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省科学技术突出贡献奖获得者。
(三)取得下列业绩、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
1. 获得地级以上市科学技术奖三等奖以上的(以获奖证书、证明材料为准,下同)。
2. 获得地级以上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三等奖以上的。
3. 取得已授权发明专利(不含实用新型、外观设计)的。
(四)从事下列专业技术工作且取得相应业绩成果的专业技术人员
1. 卫生系列中从事中医、中药、民族医药工作的。
2. 出版系列中从事古籍编纂研究、古汉语、古典文学、古代史、地方史志的编辑整理工作的。
3. 从事艺术、工艺美术、广播电视播音、图书资料、群众文化、文物博物、档案工作的。
(五)在下列地区、行业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1. 在乡镇及以下基层所属企事业单位工作的。
2. 在县(不含市辖区)属企事业单位从事工程类、农业类(不含农业科研)专业技术工作的。
3. 在地级市及以下所属企事业单位工作、长期在野外从事农业、林业、水利、采矿、测绘、地质勘探、水产、铁路施工、公路施工的(申报高级资格的在野外时间不少于8年、申报中级资格的不少于4年;每年在野外时间不少于6个月)。
(六)年龄较大的专业技术人员
1. 1960年(含)以前出生的。
2. 1977年恢复高考统考前进入大中专院校学习且毕业的。
(七)其他专业技术人员
1. 申报各系列初级专业技术资格或聘任初级专业技术职务的。
2. 转换系列评审,申报评审与转换岗位前同档次专业技术资格的。
3. 1997年以后,参加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取得合格成绩,现申报高一级别专业技术资格仍需参加该级别外语考试的。
(一)1961-1965年(含)出生,且从事非高教、科研岗位工作的。
(二)1960年之后出生,且申报评审高校艺术和体育专业教师资格的。
(三)在县(不含市辖区)属企事业单位工作的。
三、报考职称外语考试的等级要求
(一)申报高教、科研、卫生、工程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高级国际商务师,其他系列申报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参加A级考试。
(二)申报高教、科研、卫生、工程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在县及县以下单位工作的人员申报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其他系列申报副高级(不分正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参加B级考试。
(三)在县及县以下单位工作的人员申报卫生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其他系列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参加C级考试。
四、职称外语考试成绩有效期及合格标准
(一)专业技术人员取得职称外语考试成绩合格证书(成绩单),在申报评审对应级别或以下级别专业技术资格时,不受证书有效期的限制。取得A级合格证书,可申报所有级别专业技术资格,长期有效。
(二)符合本文第二项职称外语考试合格成绩放宽条件,取得40分以上的,在申报评审对应级别或以下级别专业技术资格时,不受证书有效期的限制。
(三)我省职称外语考试成绩合格线,概以人事部公布的全国通用标准为准。
(四)国家和省的政策没有外语要求的中小学教师等系列或专业,各地各部门一律不得另定外语要求。各地各部门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和省的职称外语政策,一律不得制定相关政策,自行制定的相关政策一律无效。
本文自公布之日起执行。既往有关规定与本文不符的,按本文执行。
广东省人事厅
二00七年四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