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犁人事人才信息网发布《关于做好2012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汉)语等级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事局考试中心,各地、州、市人事(劳动人事)局考试中心,自治区各委、办、厅、局、大专院校、人民团体、大中型企业人事部门,中央驻疆单位人事部门,驻疆中国人民解放军、武装警察部队干部(政治)部门: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12年度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统一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1]69号)精神,现将我区2012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汉)语等级考试考务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考试报名程序
1、考生于2011年12月26日--2012年1月26日登录新疆人事考试网(www.xjrsks.com.cn)。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如实、准确填写《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汉)语等级考试报名登记表》的各项内容。报考者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2、报考者按网络提示上传相片,相片为报考者近期的免冠照片,文件格式为JPG格式,大小应小于20K。
3、上传照片经考试中心审核合格后,考生可下载打印《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汉)语等级考试报名表》,并持报名表到主管单位人事部门办理交费手续,如无主管单位的个人可去乌鲁木齐市人事考试中心、自治区职业介绍中心、新疆人才市场人事代理部办理个人报名手续。
4、报考者于考前一周登录新疆人事考试中心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考生应留存一份打印的报名表,以便打印准考证)
5、各地、州、市、自治区直属单位于2012年2月1日-2月10日将考生的报名表报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
二、考试语种及专业设置
2012年度全国统一组织的职称外语等级考试英语分为综合、理工、卫生三个类别,每个类别分A、B、C三个级别;日语、俄语、德语、法语、西班牙语不分类别,只分A、B、C三个级别。自治区组织的汉语等级考试分A、B、C三个级别。
三、考试时间
考试定于2012年4月7日(均为北京时间)
上午: 09:00——11:00 (国家级)
12:00——14:00 (自治区级)
四、考务安排
1、本次考试全疆各地、州、市均设立考点。考场编排、准考证印制、试卷征订工作由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负责统一组织实施。
2、2012年度全国统一组织的外语各专业、各级别的试卷均由客观题组成,全部在答题卡上作答。考生应考时,可携带一本正式出版的一般通用的公共外语词典(不得带电子词典及社会上专门为职称外语等级考试编写的词典)、2B铅笔、橡皮、黑色墨水笔。
五、收费标准及分配使用
1、收费标准:按照自治区物价局新价非字(2000)25号文件规定报名费每人15元,考试费每人40元,《人事考试成绩通知单》1元。
2、上缴费用按照新人考字(2000)81号文件规定执行。
二0一一年十二月二十日
关于完善职称外语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摘要)
(一)对经证明具有较高外语能力的专业技术人员,可不参加职称外语考试。
1、具有国家认定的相应留学经历的;
2、申报副高级职称时职称外语考试成绩达到要求,申报正高级职称需再次参加同一级别考试的;
3、出版过外文专著、译著或以其他方式证明具备较高外语水平,并经一定程序确认的。
(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专业技术人员,可放宽外语成绩要求或不参加职称外语考试。
1、经审核确认,能力业绩突出在本行业本地区做出重要贡献的;
2、在乡镇以下基层单位(经省级政府人事部门批准,可放宽至县级以下基层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
3、在地市以下单位,长期在野外从事农业、林业、水利、采矿、测绘、勘探、铁路施工、公路施工等专业技术工作的。
4、年龄较大并长期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
(三)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专业技术人员,可不参加职称外语考试。
1、从事具有中国特色、民族传统的临床中医药、民族医药、工艺美术、古籍整理、历史时期考古等专业技术工作的;
2、取得外语专业大专以上学历并从事本专业工作,申报职称有第二外语要求的;
3、申报各系列初级职称的。
(以上内容在自治区范围内执行,由自治区职称改革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