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人事考试网发布《关于2012年度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统一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各部门,中央、省属驻泰各单位:
根据山东省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12年度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统一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考函[2011]54号)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将2012年度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统一考试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2012年度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统一考试定于4月7日上午9∶00-11∶00举行。
二、考试等级、语种、类别
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统一考试的语种为“英语、日语、俄语、德语、法语、西班牙语”。其中,英语分为综合、理工、卫生三个专业类别,其他语种不分专业类别。每个语种分为A、B、C三个级别。根据《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统一考试的通知》(人发〔1998〕54号)规定,从事理工、卫生类专业技术工作,职称外语考试选择英语的,应分别报考理工、卫生类。根据《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发〔2001〕97号)规定,凡参加外语考试的人员,须严格按照等级适用范围,在任职期间参加相应级别的考试,不得越级报考。考生须根据自己所从事的专业工作,按照等级划分和规定的适用范围(见下表),选择相应语种、级别和类别应试,如有疑问应向单位人事部门咨询。
考试等级
|
A
|
B
|
C
|
适
用
范
围
|
1.高等学校教师、自然科学研究、社会科学研究、卫生技术、工程技术职务系列和国际商务专业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包括正高和副高级)。
2.其他系列申报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
|
1.在县(含不设区的市,不含区)及乡镇所属单位的卫生和工程技术人员申报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其他单位的卫生和工程技术人员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者。
2.高等学校教师、自然科学研究、社会科学研究人员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者。
3.外语教师和翻译人员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参加第二外语考试者。
4.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未分正副的系列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其他系列中申报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
|
1.外语教师和翻译人员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参加第二外语考试者。
2.在县市及乡镇所属单位的卫生和工程技术人员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者。
3.其他系列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者。
|
三、考试题型及答题方式
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统一考试各类别、级别的试卷全部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考生在应考时,可携带一本正式出版的一般通用的公共外语词典(不得带电子词典及社会上专门为职称外语等级考试编写的词典)、2B铅笔、橡皮、黑色墨水笔,其他物品不得带入考场。开考后,考生须认真阅读试卷上“应考人员注意事项”,按要求正确填涂试卷代码、准考证号等项目。试卷代码、准考证号填涂错误的,该科目考试成绩按无效处理。
四、收费标准
根据鲁价费发〔2004〕196号文件的有关规定,考务费每人54元。
五、报名方式
考生直接登陆泰安人事考试网(http://taks.tars.gov.cn)进行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网上报名时间:2011年12月30日9:00至2012年1月13日16:0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报考人员应按照网上报名流程如实填写、提交本人报考信息并上传照片,下载《2012年度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统一考试报名审核表》(报名表上印有本人的报考信息和照片图像),本人签名后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审核。单位人事部门对报考人员的个人信息和照片、拟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系列等级和报考语种、级别、类别审核无误后,在《2011年度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统一考试报名审核表》上盖章(实行人事代理的,由人事档案管理单位审核盖章),并将该表留存作为领取成绩通知单的提交材料。报考人员根据审核后的信息登录泰安人事考试网进行网上缴费。缴费截止日期为2011年1月16日16:00。报名成功的考生可于2012年4月1日至7日,登陆泰安人事考试网下载准考证,不再另行通知。
六、考试用书征订
(一)2012年版全国职称外语各语种考试大纲未作较大修改,2011年版仍可继续使用。全国职称外语考试用书内容在2011年的基础上做了调整和修订,新修订的英语考试用书仍分为综合、理工、卫生三个专业,日语、俄语考试用书不分专业。英语随书赠送全新改版的《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考试辅导光盘(CD-ROM)》,附有相应专业等级考试模拟试卷和试题分析。
(二)为确保正版考试用书供应渠道畅通,今年外语考试用书发行工作通过人事考试机构(或其指定的代理机构)征订与发行和指定网站网上发行两种方式进行。
(三)中国人事考试图书网(网址:http://rsks.class.com.cn)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和国家外国专家局培训中心认定的唯一售书网站,提供网上零售服务,考生可登陆此网站进行选购考试用书。
(四)为方便我市考生购买正版考试用书,除网上零售外,考生可通过下列方式购书:
1、市直考生可通过现场订书方式订购外语考试用书。地址:市人才交流中心北楼209室,联系人:支老师,联系电话:0538-8298459。
2、各县市区考生订书事宜由各县市区人力保障部门及新矿、肥矿人事干部处负责。
现场订购时间:2011年12月19日至2012年1月13日。
七、特别提示
1、对以往在各类人事考试中严重违纪被通报,给予“ 两年内不得再次参加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处理的考生,凡处理时间不满两年的,取消其2012年报考资格(对违反规定又报考的,考务费一律不退还)。
2、过期身份证视为无效,影响考试责任自负。
3、考生在报名时,由于自身原因报错类别、级别、语种而不能正常参加考试的,以及在考试时错误填涂试卷代码而导致考试成绩出现问题的,后果自负。
4、考生要于考前一周(2012年4月1日至7日)下载准考证,届时不下载影响考试,责任自负。